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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在油城昌吉州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来源:新疆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6日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失能老人的护理问题成为关注焦点。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提出,我区将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自治区人社厅医疗生育保险处处长李栋说,2017年,我区将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选择在克拉玛依市、昌吉州开展试点。试点期间,主要针对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取得成熟经验之后再逐步扩大范围。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主要是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目前,我国多地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据了解,2016年6月,人社部印发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在全国范围启动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首批包括上海、广州、山东青岛、河北承德、吉林长春等15个试点城市,试点期间,该制度主要覆盖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群。
 
    记者了解到,所谓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主要是为被保险客户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时,侧重于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制度安排,比如6项中的3项或3项以上已不能满足。这里所指的6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是:穿衣、移动、行动、如厕、进食、洗澡。
 
    拿已率先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山东省来说,将失能老人在医养结合机构发生的医疗护理费纳入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引入商业保险公司模式,对失能、半失能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给予补偿。保费按照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0.3%左右确定,每人每年100元,这100元由4部分组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每人80元、财政补助每人10元、福彩公益金每人10元,城镇职工不需额外缴纳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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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网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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