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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君羊:广发银行保函真假与否不应是浙商财险拖延理由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3日

    沸沸扬扬的侨兴债事件持续发酵。有媒体报道,实际上,2014年,侨兴集团与浙商财险签订保险合同的同时,浙商财险还与广发银行惠州分行签订了一份保函,为自己与侨兴集团的两份保险提供全额本息担保。浙商财险也表示,某金融机构确实出具了履约保函。
 
  不过,根据媒体报道,广发行内部人士称,这份保函是不法分子假冒银行名义而开,是“萝卜章”保函。12月23日上午,浙商财险发出最新公告称,一直在与广发银行总行及惠州分行接洽与联系,至今未得到其官方回应。
 
  看到浙商财险的最新表态,不少投资人表示担忧,上海投资人张女士说,“我当时就是冲着有保险才买这个产品的,但感觉浙商一直在材料上做文章!这次是否会利用假保函的理由,拒绝理赔呢?”
 
  浙商财险的公告内容,也受到了业内专家的质疑。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奚君羊表示:“理赔审核不应成为延误赔付的理由。”
 
  奚君羊表示,保监会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最新监管要求是100%,而根据浙商财险的公告,截至2016年3季度末,它们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66.24%,这说明浙商财险具备非常充足的偿付能力。
 
  而至于媒体曝出的浙商财险与广发银行之间的保函真假问题,奚君羊进一步提醒,这是两家金融机构之间需要解决的问题,其实与浙商财险是否应该向投资人理赔一事无关。
 
  因为,浙商财险应该按照保险条款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后,3日内赔付投资人的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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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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