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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机构拿券商牌照法律受阻 另辟蹊径间接持股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3日

    证券时报记者 桂衍民 曾炎鑫
 
  在资本市场频频举牌和收购的保险资金,却对券商退避三舍。这并非是不看好券商前景,知情人士分析称,险资直接举牌券商或收购券商,主要存在法律障碍。
 
  不过,随着阳光产险举牌吉林敖东,间接持股广发证券一事的发生,似乎表明险资另辟蹊径——通过持有证券公司大股东的股权,从而间接获取券商牌照。
 
  阳光产险
 
  或意在广发证券
 
  日前,阳光产险举牌吉林敖东引发市场高度关注,这种关注还不仅是吉林敖东给阳光产险带来真金白银的账面浮盈,主要是对第一大股东为吉林敖东的广发证券可能带来的影响。
 
  据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统计,截至11月21日,阳光产险对吉林敖东的持股数达到4472.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以持股均价计算,阳光产险持股成本达26.59元/股。在吉林敖东昨日强势涨停后,阳光产险账面浮盈达1.56亿元。
 
  由于持有广发证券股权,吉林敖东一直是市场上有名的“券商影子股”,阳光产险举牌吉林敖东也让许多投资者解读为主要是看中广发证券——当下炙手可热的券商牌照和股权。
 
  吉林敖东今年1月14日晚间公告称,吉林敖东及全资子公司敖东国际(香港)实业有限公司,已通过深交所和港交所增持广发证券,截至1月14日,吉林敖东持有广发证券的股份已超过辽宁成大的16.4%,成为广发证券第一大股东,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广发证券16.69%的股份。
 
  吉林敖东今年三季报数据显示,该公司当前的第一大股东为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后者持有吉林敖东24.39%股权。也就是说,如果阳光产险进一步增持吉林敖东11.23%的股份,持股比例就和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平,如果再进一步增持,则可成为吉林敖东第一大股东,对广发证券的影响将大增。
 
  另辟蹊径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目前,保险公司直接控股证券公司的案例并不多见,除了中国平安旗下的平安证券外,连安邦保险收购世纪证券的工商资料变更也未有下文。
 
  “中国平安旗下有平安证券,那是国务院批准的,属于‘国家另有规定’范畴。”一位券商合规总监分析说。《证券法》规定:“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述合规总监说,从上述法律条文上讲,保险公司不得持有券商牌照的,除非能拿到国务院的批准,像中国平安一样。“但这样的案例,到目前也就是平安一家,安邦都没能拿到。”
 
  不过,直接持有券商股权不行,间接持有已见端倪。除了备受关注的阳光产险举牌吉林敖东被市场解读“醉翁之意在广发”外,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也间接持有国都证券股权。资料显示,国都证券当前第一大股东为中诚信托,而中诚信托的单一大股东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
 
  市场分析人士称,随着市场去杠杆化的推进,券商牌照越发被各类资金看好,作为掌握巨额资金的保险公司,合法合规地获得券商牌照,已成为不少险资梦寐以求的事情。“未来不排除更多的险资通过举牌券商或收购券商股东股权的方式,变相控制券商,获取券商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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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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