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真金白银”发展养老服务业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2日
日前,会昌县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意见》规定,对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建或购买用房在30张床位以上且运营满一年的,由县级财政按核定床位数给予每张不少于2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对租赁用房且租期满5年以上,在30张床位以上且运营满一年的,由县级财政按核定床位数给予每张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租赁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对已开业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按入住老人实际占有床位数,由县级财政给予每月每人每床位不低于40元的普通型床位运营补助或不低于每床位50元的护理型床位运营补助,并逐步提高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