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那些“不归人”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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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在劝导一名睡在章江北大道的流浪人员。 |
□刘卿 记者萧森 文/图
为做好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最近,赣州市救助管理站深入开展“寒冬送温暖”(创文明城市)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到街道寻找那些流浪乞讨的“不归人”,在劝导他们进站救助同时,为他们送去温暖。
“夜间街巡”彰显责任
随着冬季到来,赣州气温明显下降,夜晚的街头显得寒冷。为帮助街头流浪人员温暖安全过冬,从11月8日晚上起,赣州市救助管理站启动了2016年的“寒冬送温暖”(创文明城市)专项行动,连续多日派出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寻找、劝导那些流浪乞讨人员。
记者随同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先后来到赣州火车站、红旗大道、南河大桥、西河大桥等路段、场所进行巡查,努力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站救助,对那些确实不愿意进站救助的人提供御寒物品、食品等,确保他们温暖过冬。
11月8日晚,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来到南河大桥下,发现这里睡着一名青年男子,该男子自称名叫“李霆”,为高安县大城镇人。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感到“面熟”,一看是名“老朋友”,在去年冬、今年初开展“寒冬送温暖”行动中,曾为其发放了过冬物资,并成功劝导其回家,为何现在又回来了。李霆说:“我现在在赣州一家废品收购店打工,晚上回这里住。这样不需要租房,省了一大笔钱。”无论工作人员怎么劝导,他还是不愿意进站救助。无奈之下,工作人员为其发放了御寒物资和食品。
11月9日晚特别寒冷,赣州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继续来到街头巷尾巡查。在赣州公园工作人员发现了一名无名氏流浪人员,衣衫褴褛,他开始怎么都不愿意进站接受救助,后经过工作人员耐心劝导后,无名氏流浪人员还是进站接受救助。
赣州市救助管理站站长张玮告诉记者:“‘夜间街巡’这项工作措施体现的是民政部门的社会责任,我们一直坚持了。但是,按照规定救助巡查工作要坚持‘自愿求助,无偿救助’原则,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站接受救助,必须在被救助对象配合下开展,所以对许多不愿意进站救助的人,我们感到非常无奈。”
为救助者找到回家路
最近,赣州市救助管理站经过加大力度街面巡查,以及通过多种渠道公开被救助对象相关线索,为一批被救助对象找到了亲属。
11月3日上午,赣州经开区公安分局黄金岭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电话,称杨梅渡大桥有一男子已经流浪了好几天。当日下午,赣州市救助管理站接到黄金岭派出所送来的救助对象黄某洪,将其安排在站内救助大楼。经市救助管理站人员调查,并将获悉的相关信息通过媒体传播出去。11月7日,黄某洪远在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的亲属联系上赣州市救助管理站,并立即来到赣州市将其接回家。
随着厦门开往太原的列车在赣州站启动,在外流浪三年多的陈某平在赣州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的护送下,终于踏上了回家的路。陈某平因疑似精神障碍于2013年6月被大余县民政局送至大余第三医院救治。今年9月13日,赣州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将陈某平的信息发布后,经查陈某平是山西省武乡县东沟乡人,并于11月7日与其亲属取得联系,派出两名工作人员将其送往山西长治救助站。
陈某福是章贡区潭东镇人,多年前与家人失去了联系。11月8日晚,河北省围场县救助站一行两人送来了救助对象陈某福。11月9日中午,陈某福在赣州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护送下来到赣州经开区公安分局潭东派出所,亲人早已在这里等待。陈某福与亲人团聚后,一家人泪流满面。陈某福亲人说:“失踪多年了,好在有救助站帮忙,才有今天的亲人见面。”
采访手记
连续几天,记者随同赣州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街巡”,看到那些“不归人”寒夜在街道上、桥梁下、涵洞里、公园角落,酸楚之感和恻隐之心油然而生。但看到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实施劝导、救助,而许多“不归人”表示不愿接受。在章江大桥下,一名衣着褴褛的青年面对工作人员劝导回应说:“我不需要救助,我不靠谁,靠自己卖苦力过日子。”面对这些拒绝“温暖”者,让记者自然想到的是更为复杂的救助体系建设问题。
民政部发出号召,要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救助工作核心理念,积极落实救助站“托底线、救急难”的职能职责,维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有效救助服务,让生活无着人员温暖过冬。从目前的救助机制看,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原则,没有“适当的力度引导”是很难让流浪乞讨人员进站接受救助的。无论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需要,还是为确保生活无着人员温暖过冬,必然要有一定强制性措施才能实现,才能更好地提升城市应急救助能力,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作用。因此,建立一个联合救助机制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