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多举措严管项目资金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7日
近年来,为加快老区人民脱贫致富,改善老区人居环境,促进革命老区各项社会事业和谐发展,中央设立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制度。从2006年至今,信丰县被纳入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县已十年。十年来,该县逐渐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从加强领导、制定规划、申报计划、项目实施、监督检查、总结验收等环节入手,建章立制、严管资金使用,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对信丰革命老区人民的关怀落到实处。
信丰县加强组织、强化领导,成立了以分管财政的副县长为组长,纪委、财政、发改、建设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革命老区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形成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工作机制,为老区项目资金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制度约束,该县还制定了《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强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要遵循突出重点、公开透明、注重实效、强化监督的原则,明确了管理权责、资金使用范围、项目申报流程、项目实施要求、监督检查等事项,对违反《办法》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信丰县还严格审查、做好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申报的项目主要用于城乡道路、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村庄整治、水渠修建等事关百姓生产生活的
民生事务以及革命烈士陵园修建等专门事务。在项目的申报过程中,项目资金管理小组严格审查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严防虚假项目和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为保证项目实施责任落实到人,该县要求革命老区项目由领导小组协调完善申报、立项、公开招投标等手续,在项目实施中,不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在项目完工后,组织基建、规划、发改、审计等部门到现场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限期整改,直到合格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