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9日
王 铎作
点 评 近期,由于个别城市房价的非理性上涨,导致不少房屋买卖纠纷事件的发生。对此,不能简单给予道德谴责,而是要坚持“以法为大”。一方面,抓紧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加大对恶意违约、拒绝执行的“老赖”的限制与惩戒;另一方面,房屋买卖双方也要增强法治意识,有关合同签署与公正、代理等一系列事项都必须严格依照流程办理,并留存好方便查证的资料,做好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的充分准备。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时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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