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一天接8张罚单 因农险违规被罚113万元
来源:经济导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9日
因在农业险承保、赔付环节频繁违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财险”)被保监会严厉处罚,一天内就接到8张罚单,合计处罚金额高达113万元,其中扬州一地就接到4张罚单。人保财险在涉农保险方面的乱象,就此浮出水面。而在此批罚单背后,人保财险是否还有更多分支机构存在类似情况,尤其值得关注。
保监会处罚公告显示,人保财险扬州市分公司存在编制虚假资料、未严格执行经备案的条款费率等行为。
据调查,人保财险宝应支公司在2014年小麦种植险和水稻种植险业务中,存在由村组为农户缴纳保费,之后通过在理赔时编造保险事故或扩大部分农户损失程度进行赔付,赔款用于返还代垫保费或村组工作经费的问题。虚假理赔涉及赔案6笔,赔款金额83830.6元。代垫保费承保涉及保单6笔,保单保费28.48万元,代垫保费85450.37元。
此外,人保财险宝应支公司2014年对部分育肥猪养殖户承保时,未按条款规定按存栏量的2.5倍计算应承保数量进行足额承保。发生保险事故后,未按条款规定进行比例赔付,共涉及赔案28笔,赔款24601元。
上述业务均经由人保财险扬州市分公司核保、核赔通过。时任人保财险扬州市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孙健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对上述编制虚假资料的行为,根据《农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保监会决定对人保财险扬州市分公司罚款15万元;对孙健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未严格执行经备案条款费率的行为,保监会决定对人保财险扬州市分公司罚款10万元,对孙健警告并罚款1万元。
正是由于人保财险扬州市分公司“沦陷”,人保财险扬州地区多家机构也暴露出其他违规问题。
除上述宝应支公司在2014年小麦种植险和水稻种植险业务中编制虚假资料外,人保财险宝应支公司2013年还与某劳务公司签订协议,以虚开劳务费发票方式套取农险工作经费88.2万元,用于支付非农险费用。而未按要求单独核算农险损益方面,人保财险江都支公司2014年在农业保险业务管理费下列支非农险业务费用,共计16.42万元;人保财险仪征支公司2014年在农业保险业务管理费下列支非农险费用,共计19.89万元。
据此,保监会决定对人保财险宝应支公司罚款20万元,对相应责任人闻怀强警告并罚款2万元,对衡峰警告并罚款4万元。对人保财险江都支公司罚款5万元,对相应责任人警告并罚款1万元;人保财险仪征支公司及相应责任人,也被处以同样的处罚。
而从保监会公布的信息来看,人保财险下属机构编制虚假材料的情况似乎相当普遍,人保财险朝阳市分公司、人保财险朝阳支公司、人保财险原平支公司、人保财险五台支公司都因此被处罚。
比如,2014年,人保财险五台支公司将部分农业保险赔款转入村委会等指定的一个或少数几个个人银行账户,未实现转账直赔到户,存在部分实际领取赔款的农户不在承保清单中以及赔款未全部发放到户的问题,涉及赔款金额13.82万元。
人保财险朝阳县支公司玉米保险保单存在承保档案分户清册不真实问题。公司在明知代投保事实的情况下,仍同意由16名农户代107名农户投保出单,共涉及保单11笔,保费7.34万元。此外,玉米保险承保分户清册还存在代签名问题。
人保财险原平支公司存在“并户”承保、赔款未实现转账直赔到户等问题。
上述机构和相关责任人也因此被保监会总计罚款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