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保险 >> 正文内容

保险资金可参与沪港通试点业务 缓解资产荒压力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9日

    京华时报讯(记者牛颖惠)中国保监会昨天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参与沪港通试点的监管口径》,这标志着保险资金可参与沪港通试点业务。保监会表示,这有利于险企借助境外市场优化资产配置结构,缓解资产荒压力。
 
  据了解,《监管口径》要求保险机构投资港股通股票应当遵循审慎和安全原则,加强内控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配备专业人员,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和投资风险。
 
  2007年和2014年,保监会先后发布《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及《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允许保险机构投资香港股票及其他发达市场权益类资产。
 
  保监会表示,此次允许保险资金参与沪港通试点,进一步增加了保险资金参与香港股票市场的投资方式,有利于保险机构更为灵活地选择投资标的,缓解资产配置压力,同时有利于保险机构借助境内和境外两个市场,优化资产配置结构,防范和化解投资风险。此外,还可促进保险机构提升投资收益,服务保险主业发展。
 
  >>分析
 
  沪港通真正向险资开闸
 
  一位保险业内人士表示:“之前很多境外投资人士提及保险资金积极参与沪港通的说法是不准确的。保险资金一直都不允许买沪港通,之前大家看到的其实是保险资管公司发行的资管产品,认购方也非来自保险行业。‘保险资金’和‘保险资管产品’完全不是同一个概念。所以,此次保监会发文,才是沪港通真正向保险资金开闸。”
 
  此外,海通证券分析师孙婷等人认为,2015年底险资境外投资余额超过360亿美元,折合2000多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1.9%,远低于监管15%上限,未来有很大提升空间。
 
  孙婷同时表示,目前保险资金只能通过QDII等方式投资港股,而QDII额度紧张。参与沪港通试点将显著扩大投资港股的规模,特别是A+H股中有折溢价优势、稀缺优势、低估值及高股息率、类债券型股票。这有利于险企借助境外市场优化资产配置结构,缓解资产荒压力。

分享: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金共赢(赣州)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金资讯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