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房保险积极发挥作用 最高赔付30万元
来源:安徽财政新闻联播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8日
今年,安徽省南部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农房受损严重,其中,池州市东至县张溪镇塔石村冯某户家三层楼房因灾损毁,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经营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皖民救字〔2015〕148号)要求,冯某户房屋面积超过450平方米,为砖混结构,全部倒塌损毁,按700元/平米进行赔付,经核定获赔30万元。8月22日,保险公司通过打卡直接支付到户,创全国政策性农房保险单笔赔付新高,为山区库区受灾农户早日重建家园提供了有力保障。
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自2014年起纳入安徽省民生工程实施,在全省5个市27个山区库区县(市、区)开展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为广大参保农户提高抵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保费由财政全额承担,省和县级财政按照4∶6比例分担,政府采取购买商业保险进行风险管理,通过市场充分竞争,将保费标准由前年的20元/户降至16元/户,每户累计赔偿金额由前年的16万元提高到30万元,保险责任范围也由暴雨、暴雪等进一步拓展到全部雨灾和风灾。2016年,山区库区农房保险全年保费金额为4494.6万元,1—8月份,全省山区库区农房保险共参保280.9万户,完成参保任务达100.4%,已向9394户保障对象理赔2351.7万元,户均赔付额为2500元。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民生工程在今年安徽省抗洪救灾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切实增强了农村居民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减少了损失,帮助农户早日恢复生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