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4笔贷款“借款人”“担保人”均不知
来源:华商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2日
大荔信合:办贷款的信贷员是同一人,实际借款人尚未找到
华商报渭南讯(记者 杨托 实习记者 常赞美)张先生办房贷时发现曾给两人担保贷款且逾期,上了“黑名单”,而他“担保”的两名“借款人”也是一头雾水。不仅如此,张先生还发现他们村共3户7人涉及4笔共10万元贷款,均因逾期被录入“黑名单”。对此,大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表示,正调查此事,如属实会尽快解决。
办房贷时发现曾为两村民贷款担保
8月30日,张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他着急办房贷,却因上了“黑名单”而受阻,根源在于他名下有两笔为同村村民担保的贷款至今未还,“这事我毫不知情”。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8月17日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显示,2008年12月10日,张先生为村民刘先生的1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同日,又为村民宋女士3万元贷款担保。
“我2007年12月1日入伍,2008年还在部队,咋可能给别人担保?”张先生说,“两个贷款人和我同村,我一问,他俩竟然不知道自己名下有贷款”。
“贷款都快8年了从没有人催还钱”
8月18日,刘先生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发现,他名下的1万元贷款发生在2008年12月10日,2009年12月30日到期。个人基本信息栏里的婚姻状况和通讯地址均与实际情况不符。刘先生还发现父亲(2012年8月过世)名下也有一笔3万元贷款,通信地址也与实际不符。
宋女士个人信用报告显示,她名下一笔3万元贷款未按期归还,账户状态为“呆账”,通讯地址也与实际不符。
张先生称,他了解情况时,还发现父亲名下也有3万元贷款,宋女士的丈夫李先生为担保人,通讯地址与实际不符;而他母亲曾为刘先生父亲名下的贷款做担保。
7人的个人信用报告显示,4笔共10万元贷款都发生在2008年12月10日,这些贷款均由大荔信合朝邑信用社经办。但张先生等6人都表示,未在大荔信合贷过款;刘先生说也没有听说父亲在大荔信合贷过款。
宋女士说:“贷款都已经快8年了,从来没有人催我们还钱。”
大荔信合:正办理相关手续解决此事
9月1日,朝邑信用社一名负责人表示,经办这4笔贷款的信贷员是同一人。
大荔信合综合部一名负责人说,经初步调查,实际用款人也是该村村民,当时办理贷款的户口本等都是他借的,但此人已无法联系。“经办的信贷员已经退休了。”这位负责人说,为尽快解决这几位村民的问题,该联社给经办的信贷员做工作,会将这些贷款转到其名下,现在正办理相关手续,待实际用款人找到后,再进一步了解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