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2日
根据《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16年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年审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对辖内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了2015年度年审暨现场检查工作,现将2015年度全市小额贷款公司拟确定的年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6年9月2日到9月9日止。公示期间如对拟确定的年审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797-8392352。
一、年审结果拟确定为合格的小额贷款公司11家(排名不分先后)
1、章贡区汇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赣州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3、南康区金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4、南康区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5、寻乌县银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6、寻乌县银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7、大余县润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8、全南县青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9、定南金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0、龙南县富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1、大余县宝龙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二、年审结果拟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小额贷款公司7家(排名不分先后)
1、于都县金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会昌方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3、宁都县鑫泓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4、赣县金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5、南康区三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6、全南县鼎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7、瑞金市汇鑫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三、年审结果拟确定为不合格的小额贷款公司2家(排名不分先后)。
1、章贡区国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信丰县广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四、暂缓年审小额贷款公司1家。
信丰县恒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赣州市金融工作局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