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车搭售商业保险,违法!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9日
本报8月17日讯(记者 王皇 通讯员 黄庆财 杜陶羽) 17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该局将针对济南市汽车4S店存在的虚假宣传、强制搭售等问题进行一轮专项整治。遇到强制搭售的问题,消费者可拨打12345举报。
不少买车的市民都会在4S店遇到各种搭售情况:不买上一年的商业保险,连车都不卖;想买热门车型,必须连带买装具配件。在一些汽车4S店,尽管裸车价格看起来很美,但买车的市民总得打包购买额外的商品和服务,最终的售价并不便宜。
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这样的销售行为涉嫌违法。“强制搭售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如果商家拒绝对不接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的消费者提供相应商品或者服务,或者提高收费标准,这种行为也涉嫌违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中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济南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加大对辖区汽车4S店的抽查频率。上述工作人员介绍,从工商部门案件查办经验看,汽车4S店强制搭售保险的行为主要有:不购买保险不予售车、不交付合格证;将商业保险通过“续保押金”等名义,与金融贷款方案捆绑销售。同时,一些4S店在销售部分热门车型时,要求加购装具、配件、保养服务的行为,也是此次整治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