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金融公司 >> 正文内容

深圳融资城非法集资49亿 1166名投资人损失9.32亿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2日

    29人被逮捕,1166名投资人损失9.32亿
 
  南方日报讯 (记者/丁侃)11日下午,记者从深圳市南山区警方获悉,深圳融资城网络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警方调查取证,对董某等29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擅自发行股票等基本犯罪事实已经查明,并于近期正式移送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深圳融资城网络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注册于2009年3月27日,是一家成立较早开展类P2P借贷业务的网络平台。从去年开始,频频被曝出巨额投资项目本息无法兑付,且该公司依旧正常运作。今年1月15日,南山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依法对其进行立案侦查,1月18日凌晨,南山公安分局组织警力,统一抓捕主要涉案犯罪嫌疑人,先后抓获董某等32人,并采取强制措施。经提请检方批准,董某等29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名被执行逮捕。
 
  经公安侦查部门查明:从2009年初至2016年1月份,以董某为首的犯罪集团,在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利用融资城平台,从事公开吸收、募集资金、股权上市等业务。以投资理财、投资入股等方式,承诺高额稳定回报。该公司以新还旧、截留投资款、发布虚假项目等手段,非法吸收5000余名投资人投资款(本金)约人民币49亿元。
 
  从立案侦查以来,共有1166名投资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报案累计损失达9.32亿元。南山公安分局办案部门依法冻结涉案公司和个人银行账号175个,冻结金额约886万元,查封、冻结涉案公司和个人房产39套。目前,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的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公安机关对这些涉案资产将依法移交审判机关进行判决或裁定。

分享: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