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已累计获10亿元城乡义务教育经费财政补助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8日
记者从赣州市财政局了解到,近日,中央和省财政下达我市2016年度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24832万元。至此,中央和省财政对我市今年已累计下达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财政补助资金10.57亿元,惠及全市学生约155万人次。
据介绍,该专项资金包括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94846万元,家庭
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7858万元,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3030万元。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我市执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生每年800元。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年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此外,根据市委、市政府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从2015年起我市大力实施教育扶贫,对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00元,即小学年人均补助由原1000元提高到1500元、初中年人均补助标准由原1250元提高到1750元。两年来市本级财政已落实提标配套资金286.76万元,贫困家庭寄宿生的受助水平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