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财政局强化三项措施
助推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双创”工作
来源:陕西财政新闻联播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4日
近年来,宝鸡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全民创业建设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战略部署,按照“省内领先、西部一流、全国有位、群众满意”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及时雨、助推器”的作用,多措并举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一是贴息资金投入不断增加。2011年以来,宝鸡市投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5.13亿元,较创业担保贷款(即小额担保代款)贴息政策实施前8年增长15.6倍,近5年的放贷量为46.49亿元,放贷规模是前8年的6.86倍。截至目前,全市累计为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转退役军人、农村富余劳动力、妇女等创业群体放贷52266笔,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56.93亿元,撬动和拉动民间资金超过100亿元,贷款回收率达到99.7%,累计扶持6.8万人成功创业,带动28.41万人就业,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扶持创业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
二是担保基金筹集补充机制初步形成。按照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建立规范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筹集补充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2014年以来,市本级财政安排担保基金1000万元,带动县区财政投入担保基金2365万元,争取省级以奖代补担保基金1110万元,“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省级以奖代补”的担保基金筹集补充机制初步形成。截至目前,宝鸡市累计筹集创业担保贷款基金19633万元,为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贷款担保,形成助创业、促就业的倍增效应,保障贷款及时发放。
三是贷款贴息政策逐步完善。2007年,宝鸡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在全省范围率先将创办小企业和吸纳再就业人群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纳入创业扶持范围,宝鸡市财政会同市人社局、人行宝鸡支行先后制定下发了多个文件,对小贷资金管理,从贷前审查到贷后担保基金、贴息资金管理和核算等环节进行了全面规范,填补了资金管理政策上的空白。近几年,宝鸡市财政局多次与人社部门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对企业进行了实地走访,结合我市实际,联合下发了《宝鸡市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就业贷款贴息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就业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就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就业贷款贴息工作存在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标准、贷款贴息条件、贴息额度、贴息办法、申报资料等问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规范统一。五年来,全市12县区共452户次劳密企业享受贷款贴息3530.5万元,贷款本金达18.32亿元,在缓解小微融资困难、促创业带就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