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河长制”:护航绿色崛起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1日
“以前,村民习惯把生活垃圾、农业污水、洗衣水等倒进小河,导致河水富氧化和脏臭。通过推行‘河长制’,实施清淤疏浚工程,现在河水又恢复了清澈。”上犹县梅水乡园村党支部书记陈有才说。作为章江的重要源头,上犹县积极落实“河长制”,保护好一江清水,目前该县境内主要河流断面优质水率达100%。
寻乌县三标乡有12个行政村、127个村小组,每个村或小组都有一名村干部担任“河长”。“河长”每周要对河道和河堤进行巡查,对排放污染物、非法捕捞等情况进行制止。作为东江源头的寻乌县,已完善了从县“总河长”到县乡村组的7级“河长制”组织机构。推行“河长制”不仅保护了环境,也推动了该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
经济发展。
近年来,我市把“河长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大力实施流域生态修复及赣江、贡江、章江、东江流域综合整治等工程,通过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村级组织全面履行河湖保护责任,创新河湖管护体制,建立水陆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的河湖保护管理长效机制,使河更畅、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河长制”组织体系,探索实施“河长制”试点工作;完善实施“河长制”相关监督考核机制,强化措施,健全监测监督体系,坚持从源头上发力、从治污上破题,实现整治污染与转型升级互动、发展与保护双赢。
我市推进“河长制”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到2020年全市河流水域面积保有率达到3.7%,市管河流自然岸线保有率达9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91%,地表水达标率在8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在93%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