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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贫困患者提供坚强保障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5日

    (资料图片)


 
    □汤书明 陈传清 记者李美霞
 
    2015年,我市出台贫困人口卫生计生精准扶贫政策,在全市各级卫生计生机构构筑起了新农合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及城乡医疗救助4道保障线,大大减轻了贫困人口的看病负担,有效避免了贫困人员看不起病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以来,崇义县在全市都享受的4条保障线的基础上,为贫困人员推出第5条保障线——新农合二次补偿,以政策兜底的形式,确保精准扶贫对象全年自负住院医疗费用不超过1万元、自负比例不超过总费用的6%。目前,该县已有120名贫困对象享受到了新农合二次补偿政策,补偿总金额80.99万元,受偿后人均住院费用1864元。
 
    多重保障减轻看病负担
 
    “曹兴凤,女,过埠镇过埠村杨梅塘小组人。该村民被县政府确定为我县2015-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享受如下新农合住院优惠政策:
 
    1.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直接按90%进行补偿;
 
    2.在县内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零起付线(注:非贫困人员设有400元的起付线);
 
    ……”
 
    7月21日,在崇义县农医中心,印有贫困群众可享住院优惠政策具体事项的“崇义县住院优惠证”正在有序发放。当天起,该县贫困大病患者可持优惠证享受多项住院优惠政策。
 
    这是崇义县为方便贫困群众办理大病补偿及救助推出的一项便民措施。去年以来,崇义县将健康扶贫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在完善新农合补偿、新农合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补偿等保障体系的基础上,专门为贫困群众开展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补偿和新农合大病二次补偿,构建起5道坚强保障线,2015年,确保了精准扶贫对象大病医疗个人支出不超过1万元,支出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不超过6%。
 
    按照相关规定,该县普通居民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0元至800元部分补偿比例为70%,800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90%,而建档立卡的精准扶贫对象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可报费用不设起付线,直接按90%的比例进行补偿。此外,贫困对象还可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减半,每档补偿比例比普通居民提高10%;自负住院费用还可申报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补偿及新农合二次补偿等优惠政策。
 
    商业补充保险覆盖贫困群众
 
    “此次住院共花费42201.33元。其中新农合基本医疗支付21126.79元,新农合大病保险赔付5505.5元,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补偿12974.23元,至此已享受补偿39606.52元,除此外还可申请城乡医疗救助和二次补偿,进一步降低患者个人支付费用。”7月20日,正在为贫困农民秀秀(化名)办理大病补偿的崇义县农医中心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秀秀享受各项补偿后,自费部分仅2594.81元,占总费用的6.14%,在此基础上,该县还会根据新农合基金使用情况对秀秀进行二次补偿,最大限度降低秀秀的自负费用。
 
    据悉,今年5月,秀秀因患卵巢恶性肿瘤在崇义县妇保院接受手术治疗,高额的手术费用曾让秀秀一家一筹莫展,没想到健康扶贫政策大大减轻了他们一家的经济负担。
 
    2016年,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基础上,崇义县花费近125万元,为全县17305名贫困人口购买了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实现了精准扶贫对象购买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全覆盖。按照规定,经新农合补偿、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后,需由个人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可纳入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补偿,对新农合目录内、目录外的住院医疗费用,分别享受90%、80%的补偿,年封顶线为25万元。
 
    政策兜底避免因病致贫
 
    “要不是有这些补偿,我的家可就垮了。”日前,因受伤接受大型手术治疗的崇义县上堡乡良和村33岁贫困农民小罗,得到了共计14万余元的补偿和救助资金后,终于松了一口气。
 
    2015年,小罗因伤导致胸椎骨折,前后3次住院,共花费诊疗费用14.9万元。在享受新农合报账、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及城乡医疗救助等共计5.9万元补偿和救助后,今年5月,根据新农合二次补偿扶贫政策,小罗又得到了8.1万元的新农合二次补偿款,住院费用综合报销比例达94%,个人自付0.89万元。
 
    “在工作中,我们发现,虽然几道保障线很好地减轻了个人医疗费用,但对于花费高额医疗费用的患者而言,剩下的部分仍不堪重负。为此,我们提出新农合二次补偿,通过政策性补偿发挥兜底作用,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崇义县卫生计生委主任郑建军告诉记者,如果没有新农合二次补偿,高额的费用对小罗一家而言,仍然是无法承受的经济负担。
 
    新农合二次补偿,是根据新农合基金使用情况和个人报账情况,为享受多项补偿及救助后,仍需承担高额医疗费用的贫困大病患者实施的政策性补偿。2015年,崇义县专门为自负费用超过1万元、自负部分占医疗总费用比例超过6%的贫困大病患者开展新农合二次补偿,以政策性补偿对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进行兜底,对精准扶贫对象,划定个人负担费用底线,确保自负费用不超过1万元、自负部分占医疗总费用比例不超过6%,切实减轻贫困大病患者医疗负担。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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