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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交规顶分”契合法治精神

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李英锋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2日

  江苏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要实施一项新规:持苏州市驾照的车友对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苏E号牌非营运小型客车,在该市范围内发生的非现场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可网上申请在线学习交通法规,经考试达标后免于记分。即日起,这项新规开始征求意见。(7月21日《扬子晚报》)

  现在,很多人开车违章以后,发愁的不是罚款的事,而是分,因为一个驾驶本一年12分的记分额度很不经扣。苏州交警要实施的学习交规考交规“顶分”的政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驾驶员的扣分压力,颇具人性化。当然,也会有质疑声和批评声,认为此举于法无据,是随意创新,是乱作为、乱减免,是对违法行为的纵容。

  其实,学交规考交规顶分的做法能够找到法律支撑,契合法治精神。《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苏州交警即将推出的新规中,允许顶分的违章行为都是非现场查处的单次记分不超3分的行为,这样的违章行为大都情节轻微,危害较小,同时,新规只允许一个人每年顶分两次,年度顶分限制到6分,并非可以无节制顶分,顶分被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新规依然保留了法律的震慑力和制约力,不是对违章者的无序纵容。

  违章者学习交规、参加考试、通过考试的过程就是一次受教育的过程,或许比记分的效果更好。按照惯例,一个驾驶员的分数记满后,也要到交警部门进行一段时间的交规学习,通过考试,记分就又重新开始计算了。针对某次违章行为学习交规考试顶分的性质与记满分数后“系统学习”的性质是一样的,只不过后者属于“期末考试”,前者则属于“小测验”。“小测验”要更及时,更具时效性,也更灵活,更有针对性。

  平心而论,由于分数紧张,在私底下买分卖分、找本顶分的现象比较普遍,屡禁不止,也没有很好的办法封堵,如果推行学习交规考试顶分的举措,更多的人就会通过学习顶分的正规渠道销分,记分惩戒也就更加真实公正。

  处罚的目的是教育,是纠正,是规范,学交规顶分符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是在法律范畴内的一次积极有益的执法尝试,应该获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河北公务员 李英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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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江日报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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