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气?冒充身份签下担保协议 男子因此背上百万债务
来源:南宁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0日
没有收取一分钱好处费,仅因为哥们义气,王文胜冒充身份,在担保方一栏上签下自己的名字。他的这一行为,让朋友张赞获益,顺利从小额贷款公司骗得160万元贷款。而今,因为这一次签字,王文胜不仅深陷刑事官司,还背上百万债务。7月18日,该案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男子以虚假身份为哥们老总担保
王文胜,无固定职业,他因朋友介绍与张赞相识。张赞有自己的超市和铺面,算得上是老总级人物。2012年10月,张赞找到王文胜,想请他帮忙——从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处贷款。王文胜知道张赞颇有实力,出于朋友义气,他答应了张赞的请求。
2012年10月24日,张赞、王文胜、张赞的侄子张仁武一同,来到小额贷款公司的办公室,张赞与小额贷款公司签订了160万元的贷款协议,王文胜、张仁武作为贷款担保人,分别冒充交通设施公司、石化公司的授权代表,在《保证合同》上签名、摁手印。
其间,王文胜、张仁武依照张赞的交代,向小额贷款公司编造了虚假身份。2013年1月,为拖延还款,张赞再次找到王文胜做虚假担保,王文胜再次照办。这一过程中,王文胜未获得任何好处。
2014年2月,小额贷款公司在多次催收债务无果后,发现张赞的超市关门、电话关机,通过核实发现,其当初提供的担保资料均为假冒,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担刑责被罚1万元连带赔百万元
据张赞交代,其公司连续亏损,2012年8月,他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240万元。很快,3个月的还款期限已到,而公司还需不断有资金投入,他想到了找人冒充担保,从而获得更多贷款。
随后,张赞找人伪造了交通设施公司、石化公司的公章,还伪造了两家公司相应的《授权书》、同意担保的《股东会决议》,准备了两家公司的基本资料。张赞贷款时谎称,交通设施公司、石化公司的法人代表工作繁忙,无法到场,让王文胜、张仁武冒充两家公司的授权人员。
截至案发,张赞仅归还了小额贷款公司31.2万元,拖欠贷款128.8万元。青秀区法院一审认为,张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小额贷款公司贷款128.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王文胜、张仁武冒充担保公司代表,帮助张赞骗取贷款,给小额贷款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二人行为已构成骗取贷款罪。
青秀区法院一审以贷款诈骗罪,判处张赞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以骗取贷款罪,判处王文胜、张仁武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责令三人共同退赔小额贷款公司128.8万元。
认罪但不认可连带赔偿百万债务
一审判决后,张赞、王文胜不服,向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昨日,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法庭上,二人分别说出上诉理由。
张赞表示认罪,但对罪行的认定有异议,他认为处罚过重,其贷款的目的是为了扩大生产经营,并没有诈骗。而王文胜则认为,一审法院的定罪、量刑没有错误,但在这一事件中,其仅因哥们义气而为,没有从中获得一分钱好处,如今要自己承担上百万的债务,这于理说不通。
当天,该案并未当庭宣判,该案将在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
■公诉意见
公诉人认为,一审判决并没有错误。张赞明知自己还款能力严重缺乏,仍然骗取贷款,在无法偿还债务后,其变更了联系方式,以逃避催收。而对王文胜而言,其行为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小额贷款公司的巨大损失,故其需要为自己的罪行承担责任。
作为一家专门从事贷款业务的公司,张赞伪造了全部文件,却没有被发现这又是为何?小额贷款公司的工作人员蒋某称,这是因为张赞是该公司的老客户,之前的还款也比较正常,故在贷款过程中,公司只是对王文胜、张仁武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没有与担保公司进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