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3日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投资项目开工前的报建审批事项由65项减至42项。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这既是促投资稳增长的现实要求,也是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简政放权,支持“双创”,鼓励民间投资,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要。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中,涉及的管理层级不同,不少事项分散在基层政府。此次保留的审批事项中,同级的将纳入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不同级的则通过在线平台并联办理,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真正让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 罗国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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