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为130名见义勇为人员买保险
来源:江苏法制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1日
本报讯(通讯员 吴劲松 记者 尤 莉)5月6日下午,泰州市“首届见义勇为宣传日”在该市隆重举行。该市公安局局长杜荣良致辞,市领导张爱平、丁士宏,见义勇为基金会相关负责人,以及该市历年来受到表彰的见义勇为英雄、先进分子、积极分子代表和社会各界群众3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2013年5月6日,泰州市实验学校杨向明老师为勇救落水少年,不幸英勇牺牲。杨向明牺牲后,江苏省政府、泰州市政府分别追授他为“江苏省见义勇为英雄”“泰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江苏省民政厅将他评定为烈士。经泰州市政府批准,正式确定杨向明的牺牲日期“5月6日”为该市“见义勇为宣传日”。
在“首届见义勇为宣传日”活动启动仪式上,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还向陆正才等10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夏沈迎等20名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分别颁发了奖匾、证书和奖金。
该市按照基金会出一点、社会保险机构出一点的思路,由基金会按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统一购买意外伤害险。最终,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经过与中国人寿泰州分公司签订协议,为130名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投保了一份人身意外伤害险,从机制上解除了见义勇为人员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