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财经评论 >> 正文内容

“疫苗案”后“应急修法”回应社会关切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7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日前公布并施行,在第二类疫苗流通渠道、冷链管理制度和追溯体系建设等方面作出完善,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

  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发生后,国务院随即要求彻查“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抓紧完善监管制度,研究完善长效机制,并抓紧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从“问题疫苗”事件发生到完成《条例》的修改并公布施行,前后仅约一个月时间,这体现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这一个月的时间里,有涉“问题疫苗”企业被查,有相关责任人被问责,体现了彻查的力度和强度。“彻查”的同时,修改条例的脚步紧紧跟随。

  此次修改《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强调严格疫苗监管,规范接种行为,聚焦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管用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修法。例如,取消疫苗批发环节将有效规范疫苗流通行为,用“全程冷链不断链”和“全程监测并记录”来最大限度地保障疫苗流通质量安全等。

  其实在卫生领域,立法的步子往往比较滞后,经常是根据实际的需要才推动立法和修法。有人将这种立法模式叫做“应急立法”,就是说为了应对当前出现的突发事件才立法修法,这种“应急立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检验政府部门的法治能力。

  作为预防性生物制品,疫苗使用广泛。一旦有疫苗不良事件发生,就会引发公众高度关注。有没有接种“问题疫苗”,“问题疫苗”产自哪里、流向哪里,会造成何种伤害等信息,这类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公开信息、及时解答,以避免形成社会恐慌情绪。“吃一堑长一智”,希望逐步建立长效机制,真正把疫苗安全的问题解决好。(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李万祥)

分享: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谢欢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