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3日
新华网广东频道13日从广东保监局获悉,近年来保险诈骗呈快速上升趋势,已经成为保险领域最常见的不法行为。2016年,广东计划实施打击保险诈骗专项行动,努力保护消费者权益。
2015年底,广东保监局就与广东省公安厅签订了《预防和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合作备忘录》,并向省内各地市公安机关、汕头保监分局、保险行业协会、驻粤保险机构下发《关于印发<预防和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合作备忘录>的通知》,明确将保险诈骗、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利用保险实施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作为预防和打击的重点。这是广东首个保险监管部门与省级公安机关签订的合作备忘录,标志着广东预防和打击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进入一个新阶段。
作为打击重点之一,保险诈骗近年来呈快速上升趋势,甚至有法律人士和公职人员也参与其中。2015年以来,东莞某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从受伤人员处买断案件充当“诉讼黄牛”,伪造被保险人身份证明、伤残证明,将工伤伤残证明嫁接到交通事故中从而虚假索赔20余万元。佛山某交警收受骗保人员“好处费”4万余元,出具多份虚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协助不法分子骗保81万余元。一些企业在宏观经济下行的背景下,曝出“火灾”事故,滞销商品和积压库存付之一炬,损失则由保险公司买单,这其中不乏事故现场疑点重重、火灾原因存疑、涉嫌纵火或故意失火骗保的案例。对此,备忘录提出,保险业要拓展与公安交管、治安、消防等部门的互动,加强虚假交通事故、虚假火灾等的前置取证力度,打早打小,防止“小案积成大案”和重大骗保犯罪的发生。
广东保监局在日常监管中也发现,部分不法修理厂或4S店,以及不明身份的人员假借保险公司名义,以“提前续保,免费修复上一年度刮痕”等噱头吸引车主续保,实则获取车主身份资料代开银行账户制造虚假保险事故骗保,车主在下一年续保时被告知“上一年度有出险、不能享受保费优惠”,至此才发现上当受骗。此类案件虽然个案金额不大、尚不能构成犯罪,但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实施治安处罚,不法分子仍将难逃法网。
2016年,广东将全面实行车险费率改革,车险价格将根据出险次数的多少进行上下浮动。因此,广东保监局、广东省公安厅共同提醒广大车主,切勿轻信免费保养之类的广告宣传,保管好身份资料,不要将车辆外借给不熟悉的人员使用,避免自身车辆成为欺诈分子的作案工具。
另外,备忘录还提出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对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打击违法犯罪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奖励和表彰。据悉,2016年,广东计划实施打击保险诈骗专项行动,如果广大市民发现有保险诈骗的证据或线索,可以拨打020-89313309,向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反保险欺诈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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