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融办:鼓励小贷公司通过资本市场融资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4日
3月24日,21世纪经报道记者获悉,广东省
金融办日前下发了《广东省小额
贷款公司利用资本市场
融资管理工作指引(试行)》。
《指引》指出,为进一步拓宽广东省小贷公司融资渠道,鼓励小贷公司在依法合规情况下通过上市(挂牌)或发行债务类融资工具融资。具体包括在境内外上市、在新三板或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在合格交易市场发行债券以及资产
证券化转让信贷资产等途径。 记者了解到,由于原有规定限制,部分优质小贷公司也面临后续资金短缺、出现“无钱可贷”的困境。但小贷公司在支持“三农”和中小微企业融资时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21世纪
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一份2015年广东小贷行业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
银行金融机构收紧了对广东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全省(不含深圳)小额贷款公司全年累计从银行、小额再贷款公司等机构融入资本47.4亿元,比去年下降22%;但通过资本市场以发行私募债、信贷资产证券化等形式募集资金33.5亿元,是去年的14.6倍。
2015年8月12日,央行也发布了《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也在一定程度上放开了小贷公司的资金来源。融入资金余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上限由各地监管部门确定,主要是省级政府监管部门。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指引》提出,“向股东以外的资金供给方融资总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的1倍”以及“小额贷款公司发行债务类融资工具的,各类债务融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1倍”。
这突破了《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文)中规定的融资上限。该《办法》规定,小贷公司主要资金来源除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之外;可以从不超过2个银行业机构融入资金,但余额不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0%。
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指引》旨在通过提高杠杆比例,缓解小贷公司的融资难题。
有市场人士及中部地区地方金融办人士表示,扩大小贷公司原有资金来源至资本市场或发行债券等工具,也会带来小贷公司进一步经营分化。股东背景雄厚且经营规范的小贷公司更容易获得资本市场认可,补充资金来源扩大经营。
在今年2月24日,广东省金融办还发布了《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和解散工作指引(试行)》,引导经营不善的小贷公司市场化退出。
广东小贷协会人士表示,这些《指引》的出台,将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小贷公司优胜劣汰,为经营不善、没有发展意愿的小贷公司逐步退出提供通道的同时,为优质、合规经营的小贷公司提供做大做强的融资渠道,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