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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给四成住宅小区电梯“上保险”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1日

    住宅小区的电梯一旦发生故障,导致乘坐者受伤或财物受损,将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记者日前从市质监局获悉,这种由电梯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电梯维保单位和电梯检验机构共同投保的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今年将重点向居民住宅小区覆盖。目前,南京有住宅小区电梯5.2万部,预计到2016年底,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将覆盖全市四成住宅小区。
 
    “‘先行赔付’是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特点。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认定事故属于保险责任,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可以确定的损失预赔50%用于事故处理和人员救治,保证伤者能够第一时间得到更好的救助。”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副处长朱晔秋告诉记者,在赔付标准上,住宅小区电梯每人每次事故死亡伤残赔偿限额80万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万元,每次累计事故赔偿最高限额为500万元。同时,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人员也在保险的保障范围之内。根据保险的附加雇主险规定,在电梯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电梯维保人员可获得个人最高限额48万元的赔偿。
 
    记者了解到,从去年下半年起,南京银城物业就开始为其管理的多个住宅小区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根据规定,住宅楼电梯投保费用按照电梯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电梯维保单位、电梯检验机构2:3:5比例分配。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一台10层楼,使用年限为12年,电梯维保单位星级为三星的普通住宅垂直升降电梯来算,一年保费基础价格为93元。按“2:3:5”比例分摊,电梯保费中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即小区居民)承担18.6元,电梯维保单位承担27.9元,电梯检验机构承担46.5元。
 
    “小区居民承担的这部分保费不需要由居民额外支出,而是直接在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收入中新增费用增项,由物业公司代表小区居民和电梯维保单位及电梯检验机构共同投保,在年度物业费使用情况说明中向全体居民公示。”银城物业经理刘学勇说,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是“小投入、大保障”,“这既为小区居民乘坐电梯安全增加了一道保险屏障,也为物业公司和电梯维保单位分担了风险。”(记者 张昊 通讯员 宁质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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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京日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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