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职工保护过度,是企业负担太重
来源:中国网 作者:李晓亮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9日
用工成本虽然是企业负担之一,不过比起结构性减负减税,薪资等成本几乎可忽略。保护企业和保护职工的权益,并行不悖。如果出现某些现实错愕,那一定是“增减哲学”出了问题。
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我国今年经济增长目标为6.5%至7%。这是20年来,为经济增速首次设立一个增长区间。一个有缓冲的弹性区间,自然引关注。在这可控的区间,也为今后经济政策,赢得了更多可操作空间。既保证了既往的中高增速,又有直面当前经济大势的现实性,诚意谦抑,笃定务实。
不只贪多求快,而是转向更兼顾民生,重“用户体验”,专注经济发展质量的经济目标,显然更人性化,也更绿色环保可持续。只有民众都能在这个不是最快最扯眼,但却是平稳向上,稳步健康的经济发展改革中,普遍享受到获得感和尊严感,那么比起数字论英雄、GDP崇拜,这样的增速或才是最得民心的经济发展。
所以“快、慢”都是相对的,有时有计划针对性放慢步伐,不是乏力掉队,而是改革前蓄力,调整后的再出发。所以可将之视为一个政策导向下的“合理平衡”,引导地方在稳增长、保就业和惠民生方面更多着力,而非完全不重视经济增长。
“快慢”之外,再看“加减”。政府工作报告,还有一个民意兴奋点,就涉及到万众皆关心的税负问题。今年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扩大财政赤字,主要用于减税降费,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这个税负的只减不增,虽然主要是“营改增”范畴,但是也如上述经济增速的信号风向一样,这也是未来税改的一大方向。为企业减税,为经济减负,轻装前行,才能活力倍增。无独有偶,而日前,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也在两会重提劳动合同法以及企业用工成本问题。(3月8日《新京报》)这是他近来屡提的一个问题,其实,所述种种归结起来,核心无非也是一个,要想企业焕发生机,各种配套减负,势在必行。
平心而论,用工成本虽然是企业负担之一,不过比起结构性减负减税,薪资等成本几乎可忽略。保护企业和保护职工的权益,并行不悖。如果中间出现某些现实错愕,那一定是上述的“增减哲学”出了问题。
只要不是一方福利过剩保护过度,显然就是另一方负担太重保障不足。远谈不上“损有余”,最需要“补不足”。企业在税费等各方面负担问题,到了必须正视时候。特别在当前经济压力下,企业如果还要不堪负重,苦苦挣扎于税负一线,还如何能指望众多民营企业顶住下行压力,完成转型升级,为整体经济添砖加瓦?
当然,整体经济要发力,整个社会负担都需大减。比如两会个税讨论,不再老围绕起征点打转,尽快以实际家庭负担为考核单位,减轻民众税负痛苦指数,腾出国内消费的空间;积极财政政策,扩大财政赤字率,为供给侧改革助力;赤字换减税,为转型升级铺路,为经济增长蓄势。
简政减负,减税增效,只有企业重现活力,社会轻装前行,个人消费信心才再燃。个人储蓄消费行为的调整,随之服务业的兴盛以及对服务就业的吸纳力,一系列的变化发展都有赖于解套减负后的社会信心的恢复。个人有信心,企业有动力,社会有活力,经济才会重回稳步高增速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