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财经评论 >> 正文内容

杜绝餐饮“最低消费”应严格执法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9日

  明令禁止餐饮“最低消费”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已超一年,相关部门也多次强调严禁餐饮企业设置最低消费。然而,近段时间不少消费者反映,广州仍有餐馆设置包间最低消费,部分餐馆即便没有最低消费,也会增设各种各样的附加收费名目及消费限制,增加消费者负担。

  【短评】餐饮行业“最低消费”之所以屡禁不止,一是执法不力。执法人员配置有限、监管范围大等原因,使得相关部门工作被动,只能有了投诉再处理,使得某些餐饮企业漠视“禁令”的存在。二是消费者的默认。很多时候,即便知道设置最低消费是一种霸王条款,不少消费者还是采取默许的态度,容忍其存在。为此,各地有关部门应主动出击,展开全面调查,对违规者依法从严惩处;消费者也要学会“用脚投票”,不到设置最低消费的餐厅就餐。只有这样,违规餐饮企业才不敢再“霸道”。

分享: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谢欢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