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财经评论 >> 正文内容

对企业“傍名牌”行为要综合惩治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9日

  “康帅博”方便面、“粤利粤”饼干、“营养抉线”饮料……这些广受消费者诟病的“傍名牌”现象,今后或将受到重罚。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规定,经营者利用商业标识实施市场混淆行为的,最高或罚款100万元。

  【短评】企业“傍名牌”的目的,在于利用名牌产品的品牌效应扩大销售,赚取更大利润。对经营者利用商业标识实施市场混淆的行为加大罚款力度、让违法者得不偿失,有助于打击“傍名牌”的违法行为。但是,除了罚款之外,还有必要辅以其他的惩戒手段。比如,引入行政拘留等处罚;科学合理地利用征信体系,将相关责任人和相关企业的违法行为纳入“黑名单”,当信用减分达到下限之后,责令其退出市场。总之,“傍名牌”伤害了消费者和被傍的名牌产品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必须予以综合惩治。

分享: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谢欢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