碍于情面 男子替人担保成被告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19日
中安在线讯 据滁州网报道,凤阳县的万某碍于人情,在朋友借款时做了
担保人,不料朋友借款到期不还,他反而成了被告,法院判决其承担还款连带责任。
万某和刘某是很不错的朋友,2013年7月,刘某做生意因资金周转困难,便通过万某向张某借款20万元,万某碍于朋友关系,便做了担保人在欠条上签了字。然而借款到期后,刘某却以各种理由拒不还款。张某无奈,将借款人刘某和担保人万某告上法庭。
凤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向张某借款事实清楚,依法应当偿还。万某在刘某出具的欠条上作为担保人署名,虽然没有约定保证方式,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按照连带责任承担保证责任。日前,法院判决刘某偿还借款,万某作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都怪我不懂法,才惹来这一身官司啊!”万某接到法院判决书时,后悔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