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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部建议e租宝案件投资人在登记期限内及时登记

来源:新京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14日

    非法集资登记平台先对e租宝案开放
 
  公安部启用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公安机关建议“e租宝”案投资人及时登记
 
  新京报讯 (记者王梦遥)记者昨日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组织建设的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网站地址:ecidcwc.mps.gov.cn),即日起正式启用,并首先对“e租宝”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投资人开放(登记期限为2016年2月13日至2016年5月13日)。
 
  据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互联网非法集资案件频发,特别是目前公安机关正在侦办的“e租宝”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众多、涉及地域广泛、电子数据量巨大,仅用以往取证方式处理不利于海量电子数据及时汇总、统计、核实、甄别。为利用信息化手段方便投资人登记相关信息,便于投资人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加快各地公安机关办案进度,尽快查清案件事实和投资情况、依法统一处置涉案资产,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公安部组织建设了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该平台具备身份和投资信息登记、登记注意事项信息发布等功能,今后还将用于公安机关公告的其他重大非法集资案件。
 
  公安机关建议“e租宝”案件中未赎回资金的投资人在登记期限内及时登记,以免延缓案件查处、资产处置工作进度,影响自身及其他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该负责人还表示,投资信息登记不影响投资人依法行使报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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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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