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线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30日
平台提供117项功能服务
网上注册或窗口注册皆可须绑定本人驾驶证或机动车注册用户可处理外地交通违法
本报讯 (记者罗珺) 12月30日起,赣州市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线运行,市民可以网上注册或在车管所窗口注册,注册用户可享受平台目前提供的10大类117项功能服务,其中包括交通管理信息查询、业务预约、受理和办理等。12月28日,记者从赣州市交警支队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这项公安交管业务窗口的延伸,可让市民实现足不出户办理最基本的交管业务。
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采用网页、语音、短信、手机APP四种方式,将为交通参与者提供交管动态、安全宣传、警示教育,以及交通管理信息查询、告知、业务预约(受理、办理)等10大类117项功能服务。据悉,下一步还将推出“12123”语音服务中心和手机APP,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和渠道,为用户提供更多、更便捷的服务。
市交警支队负责人称,30日上午9时,我市交警部门将推出1万个互联网预选机动车号牌,供市民在网上自选,号段为B00W00至B99W99。
网上注册或窗口注册皆可
个人用户可以直接访问互联网平台网站(jx.122.gov.cn)进行网上注册或到各交警大队、车管所进行窗口注册。个人用户包括“车主或驾驶人”“初次申领驾驶证的学员”“新车车主”3类。对于拥有机动车或驾驶证的个人,可以注册成为车主或驾驶人用户;对于没有机动车和驾驶证的个人,在初次申领驾驶证业务受理后,可以注册成为学员用户;在购买新车后,需要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业务的,可以注册成为新车车主用户。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用户,需要到所在地的交警大队、车管所互联网业务办理中心进行窗口注册,全市所有县(市、区)的窗口注册业务即将全面推开。
须绑定本人驾驶证或机动车
交警部门特别提醒:驾驶人或车主在注册时,必须绑定本人的驾驶证或机动车,完成绑定程序的驾驶人或车主,方能在互联网平台(jx.122.gov.cn)办理相关交通管理业务。没有绑定驾驶证信息是无法处理交通违法记录的。
个人注册用户可以到交警部门窗口申请办理用户信息变更业务,经审核本人身份证明、被绑定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行驶证,并提交《互联网个人用户注册/变更申请表》后,可以绑定最多3辆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
个人注册用户在互联网平台上不仅可以及时查询绑定的非本人机动车的违法记录,对于不需记分的违法行为,还可以使用本人驾驶证为其进行违法处理,但不能处理需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这是平台人性化管理特色的又一体现。
此外,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次,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为字母的要注意拼写为大写;一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个用户,且必须与身份证号码捆绑使用。绑定的手机号码必须和之前在车管所办理业务时预留的号码一致;如有更换,必须到窗口办理变更后才能进行注册。
注册用户可处理外地交通违法
当前,全国各地都在推进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只要是开通了该平台的城市,注册用户都可以通过互联网处理外地电子监控交通违法。
目前,我省南昌、吉安、上饶已开通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鹰潭、宜春、抚州、九江即将开通;福建、广东、陕西、内蒙古等省(自治区)的82个城市已开通该服务平台,其中福建、陕西、内蒙古、河南、海南5省(自治区)完成全部支队对外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