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6日
为促进我市融资担保业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发挥其在稳增长、促发展中的作用,日前,我市出台《关于促进全市融资担保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市将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政府主导与社会资本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加快推进融资担保体系综合改革;加大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强化行业监管,着力构建定位准确、布局合理、适度竞争、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的融资担保体系。
根据《意见》,我市将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加快县级政府出资融资担保机构建设,大力拓展再担保业务,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担保机构;加强政策扶持,落实各级扶持政策,建立政、银、担三方合作模式,大力促进银担合作,完善对政府出资融资担保机构的考核,将融资担保机构数据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完善融资担保抵(质)押制度,建立金融债权纠纷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创新服务机制,做强融资担保业务,稳妥开展非融资担保业务,加强融资担保行业人才建设,加强融资担保行业协会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加快建立融资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监管工作制度,维护行业发展秩序,实行注册资本托管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我市将鼓励县(市、区)特别是融资担保机构空白县,采取新设、合并、重组、增资等方式,至少组建一家政府出资注册资本规模5000万元以上的融资担保机构。充分发挥金盛源担保公司的再担保功能,推动融资担保机构与金盛源担保公司开展合作,为中小企业和“三农”信用贷款、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信托计划等提供再担保或补充担保,有效分散担保机构风险,进一步增强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能力。鼓励和支持金盛源担保公司开展综合改革试点,通过吸引全市国有、民间资本,组建注册资本金达30亿元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担保集团公司。探索建立担保风险合理分担机制,对融资担保机构承担全部代偿风险的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贷款利率最高上浮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20%。探索在法院内部设立金融审判庭,提高立案效率,简化保全手续,提高送达效率,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推进融资担保机构实行注册资本金托管制度,由托管银行、担保机构签订托管协议。畅通公开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对融资担保机构经营行为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