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郭元鹏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1日
一进入11月,空气中“买买买”的亢奋气息愈加浓厚,一年一度的双11狂欢节即将拉开帷幕。根据日前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5中国网购用户调查报告》,2014年网购用户线上消费的78%是对传统线下消费的替代,超八成用户对网购体验表示满意。南都记者梳理50份网购纠纷裁判文书,“产品不符合标准”成为近四成剁手族与卖家对簿公堂的主因。
(11月10日《南方都市报》)
一年一度的双11又来了。国家统计局在这个时候发布调查报告,显得意味深长。详实的数据再一次证明,商业新形态已经超越了传统商业模式,正成为市民的一大选择。商业新形态的形成,是物流变革、经济变革、制度变革、科技变革的利好。不过,在这种利好的氛围中,也总有伤痛袭来。
无论是“产品不符合标准”成为对簿公堂的主因,还是对五大电商的抽查有三成产品不合格,都让双11乱象成为“纸包不住火”的现实。双11乱象很多,不过商品质量问题无疑是关注的焦点。每年双11过后,关于产品质量的投诉都会是火热的话题。市民忙着举报,监管忙着查处,媒体忙着曝光。年年岁岁花相似的维权悲催何来?
想起周杰伦的成名曲《双节棍》。如果我们只是演绎“吼吼哈嘿”则对于乱象来说没有丝毫意义,再严厉的规定,最终都会因为落满尘埃而徒具象征意义。没有了威力,所有的新规的出台在违法商家看来,也不过又是一出“狼又来了”而已,这就需要监管部门和消费者都要舞起“双节棍”。
涉及规范电商行为的规定,涉及伪劣商品查处的法规,很多很多。有监管权、执法权的部门也有很多很多。这些部门和法规都是威力无比的“双节棍”。问题是,不法商家在双11拿出“不符合标准产品”糊弄消费者之后,我们的监管部门是隔靴搔痒的走形式的查处,还是让不法商家“一趴到底”?如果,监管部门查处是严厉的,法规的威力就能呈现出来。对于用问题商品大闹双11的商家,需要启动严厉的追责,不仅要惩罚电商,还要能够一追到底,对运营商和生产商也不能放过。
而对于消费者来说,由于有的人购买的商品不多,价格不高,就往往会因为害怕麻烦,而出现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恰恰也是这种心理纵容了这些不法商家,涉及利益的问题,哪怕是一分钱也是值得较真的。当然,这还需要监管部门简化投诉环节,促进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在这个过程中,对于消费者购买到的“质量不达标商品”还应该同时启动“双倍赔付”、“十倍赔付”的制度,即使商品不是假的,只要存在质量问题,就要最大化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还要有当“王海”的勇气,让不法商家的违法代价超越违法收入。
劣质产品大闹双11,请监管部门和消费者都要舞起维权的“双节棍”,只有这样我们前奏的“吼吼哈嘿”,才不会只是违法商家眼里的“狼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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