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0日
朱慧卿作
在高速公路行车超时也会被罚款。广西一名司机近日就因在高速公路上超时行驶被要求缴纳2400元的“超时费”。调查显示,全国多个省区有针对超时车辆收取“超时费”的规定。但是,关于收取“超时费”是打击偷逃通行费等违法行为的合规手段还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乱收费的问题,争论已久。“法无授权不可为”是法治精神的重要体现,相关主管部门应尽快对各地收取的高速公路“超时费”进行统一清理规范。同时,也要通过完善运营管理模式和监控手段,在出具有力证据的基础上,实现对偷逃通行费的行为进行精准打击。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时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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