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3日
据报道,成都市民黄先生因自带两瓶白酒,在当地一家饭店消费后被收取100元的“酒具清洗费”。之后,黄先生较了真,委托律师对餐饮公司提起诉讼。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微评】 过去不少的餐馆“禁止自带酒水”,如自带,将被餐馆收取“开瓶费”。对此,最高法院去年明确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属霸王条款。“开瓶费”已被取消,如今却又冒出“酒具清洗费”,这表明霸王条款还没彻底清除。市场经济条件下,餐馆定价有其自主权,但自主定价并非胡乱定价。做到这一点,仅靠商家自律远远不够,还得靠相关部门的监督,价格越放开,监管越得跟进。同时,面对权益受损,消费者应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各类霸王条款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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