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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百万跑路 老乡担保还款

来源:济南时报(济南)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8日

    时报10月27日讯 (记者陈彤彤)一男子自称急需100万元周转,还能用手头上的写字间抵押。他的老乡信以为真,替其担保。不料,所谓的写字楼抵押是骗局,老乡自认倒霉偿还了欠款。
 
    市中区检察院公诉称,2011年12月,男子李某通过老乡郭某向周某借款,并向郭某、周某谎称可用金龙大厦的几间写字间作为抵押。周某同意借款100万元,月息10万元,并提出由郭某当保证人。三人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李某将其伪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收款收据交给周某,周某扣除当月利息10万元后,于合同签订当日向李某打款90万元,李某将上述钱款用于偿还个人欠款等用途。李某事后向周某还款11万元、10万元后逃匿。郭某在李某逃匿后陆续向周某还款共计102.5万元。
 
    郭某介绍,其和被告人李某是老乡。事情发生后,按照约定2012年3月李某应支付本金及利息110万元,但李某称其没钱。后来,李某就联系不上了。当郭某拿着商品房买卖合同去售楼处询问时,工作人员称合同上的章是伪造的。郭某为保证人,只得替李某还钱给债主。
 
    郭某称,考虑到老乡的情谊,他找了李某一年,无奈之下才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其事先知道李某设下了骗局,且其借款是为还债,就不会为李某担保。郭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又通过他人联系到了李某,李某同意来济南解决问题。李某一到济南,就被警方抓获。
 
    近日,李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市中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九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法院还责令李某向老乡郭某退赔剩余违法所得6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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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南时报(济南)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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