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 正文内容

江西保险业大病保险服务向社会承诺不误导不强售

来源:江西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30日

    为保护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近日,江西省保险行业协会代表各经营大病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郑重向社会及广大参保群众作出如下具体承诺:
 
  在宣传服务方面,积极配合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大病保险政策宣传工作。在宣传大病保险时不误导公众,不减少或夸大保障范围,不强制搭售其他商业保险产品。在服务网点设置醒目的服务标识牌,标明医保政策、服务内容、补偿流程、理赔所需资料及投诉、监督电话,并设置投诉意见箱或者客户意见簿。
 
  加强医疗巡查服务,包括加强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实现与医院、医保经办部门信息互联、数据共享,及时审核就诊人员医疗费用明细。积极配合政府部门为参保群众提供病前健康教育、病中就医服务和病后康复指导的全流程健康管理服务。
 
  进一步完善理赔服务。对城镇居民或新农合基本医保在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的,对大病医疗费用同步实现即时结算。城镇居民或新农合基本医保在省内或全国异地转诊实行即时结算的,对大病医疗费用同步实现即时结算。不能实现大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的,保险公司在收到完整的理赔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定。做出核定结论后,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确认,申请人无异议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咨询、投诉服务安排专人负责。落实首问负责制,热情对待参保群众和家属的咨询,做到微笑服务,有声服务。提供电话、网络等咨询投诉服务平台,受理参保群众大病保险合同信息、调查信息、大病保险补偿状态及补偿金额等信息咨询、查询需求,切实维护好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安排专人负责参保群众投诉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王 佩)

分享:

来源:江西日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金共赢(赣州)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金资讯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