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网 作者:谭浩俊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4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这是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从总体要求到分类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资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提出国企改革目标和举措。
指导意见不仅目标明确,要求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更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国资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使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而且在股权多元化、国企重组整合、整体上市、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亮点很多。
指导意见的出台,也预示着国企改革将正式全面启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国企改革目标,也将在指导意见的具体推动以及各项配套措施的共同作用下,不断地向前推进,向深水区迈进。地方则将按照指导意见及各项配套措施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更具针对性和操作必珠措施和办法,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推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而从目前国有企业的发展实际以及市场化对国企的要求来看,在改革目标已经确定,改革原则已经明确、改革要求已经确立的情况下,就要看能否通过大胆的实践和改革,建立完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政府——企业——市场关系,使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并与其他市场主体一道,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
毫无疑问,建立政府与市场的新型关系,是此轮国企改革最为关键的方面之一。要知道,如果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不理顺,政府的有形之手能够毫无约束地伸向应由无形之手作用的地方,而该由有形之手作用的领域,又常常因为种种原因出现缺位现象。那么,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目的就难以达到。市场不能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不同的市场主体就不可能平等地享受市场赋予的权利,就不可能平等地展开竞争。最终,市场竞争也就成为一句空话,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市场主体,竞争力就都不可能得到有效提升。
所以,此轮国企改革,非常关键的一个方面,就是要在改革过程中,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将应当交还给市场的权力全部交还,当需要政府承担的责任全部承担。也只有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理顺了,符合市场化要求了,国企改革的目的才能达到,国企也才不会继续受到政府的过度干预和限制,真正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处于平等地位。
在此基础上,就是如何按照指导意见及配套措施的要求,建立监管机构与企业的新型关系。要知道,目前监管机构与企业的关系,总体上还是半计划、半市场的关系,监管机构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有时还当比赛监督。如国资委目前的定位就是管资产与管人、管理相结合。显然,从三个“管”字上,是很难看到多少市场元素。
而在指导意见没有正式公布前,媒体曾从烟草专卖局传出过国企指导意见的相关内容。虽然没有对此进行验证,但也从一个侧面传递出信号,那就是此轮国企改革将完全按照市场化要求,对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传统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发起攻击,特别象烟草专卖这种讫今还集生产、经营、定价、销售、市场监管、执法于一身的垄断企业,更是改革需要突破的重点。
要建立监管机构与企业之间的新型关系,无疑要打破目前监管机构直接管理企业的格局,而是通过设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监管机构与企业之间建立一种平衡器,既不让企业失去监管,也不让监管机构的手伸得太长,形成监管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企业的三层架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则扮演连接监管机构和企业之间纽带的角色。那么,现行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能也将进行较大幅度的调整与优化,许多职能需要交还给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尤其是人事权,不仅国资监管机构要开明,其他人事管理部门也要开明。
如果以上两方面的关系能够得到较好理顺,那么,国有资本与其他所有制资本的关系,也必须按照市场化要求和监管工作需要,重新建立和确认。很显然,建立国有资本与其他所有制资本的新型关系,需要按照国有企业的分类来进行。指导意见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和公益两大类,而不是此前的三类,也是更符合目前国有企业的实际以及市场要求的。从总体上讲,对公益类国企,可能还是要以国有资本的“强势”为目标,不可能与其他所有制资本完全平等,完全处于公正的竞争平台。而商业类国企,则必须跳出国有的框框,严格按照市场化原则,建立公平、公正、平等的关系。必要时,还应当让其他所有制资本更“强势”一些。
在这个问题上,最受关注的无疑是发展混合所有制了,亦即如何让其他所有制资本、尤其是民间资本参与到国有企业改革中来,能参股的参股、能控股的控股、能全部退出的全部退出,并在其他所有制资本进入后,不受国有资本的利益侵犯,不因为参股或国有资本过度强势而失去话语权,从而让董事会成为企业真正的决策机构,让经营层不受国有监管机构、国有董事等的过度干预。一旦这样的新型关系建立了,国有企业改革也就基本到位了。
指导意见对混合所有制改革不设时间表,这也是完全符合当前国有企业的实际的,是认真总结了上一轮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得出的。有些比较敏感的问题,确实不能设定时间表。否则,就极容易出问题。
总之,顶层设计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已箭在弦上,如何通过公开操作、有效监督、规范运行,把国企改革推向“深水区”,值得期待。而能否建立三种新型关系,则直接关系到国企改革能否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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