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重建轻管“小水改”是困扰农业发展的一大难题。兴国县以全省11个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为契机,紧紧围绕建立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长效机制,按照“谁受益、谁管护”原则明确了管护主体,由管护主体通过自管、承包、租赁、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确定了管护责任。此举不仅调动了受益户积极性,减轻了政府负担,也有效解决了小型水利工程长期面临的建管脱节的难题。
在整个灌溉系统里面,分渠和毛渠是农田灌溉的“最后一公里”,然而它们的现状是:破堤耕种、侵占河道、渠道漏水、中小沟堵塞严重。如何破解这些难题?8月20日,笔者带着众多疑问,走进全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以下简称“小水改”)试点县——兴国县,探寻该县破解小型水利工程管护难题的经验。
高兴镇的水利难题
地处兴国县西北部的高兴镇辖19个村309个村民小组,1.2万户农户,总人口5万余人,三面群山环抱,林地面积21.3万亩,耕地面积3.8万亩。每逢春灌,来自赣江水系平江一级支流濊水自西北向东南流径该乡田间地头。
高兴镇高兴村的湖口灌区作为该县“小水改”的缩影,设计灌溉面积1500亩,涉及7个村小组,受益群众2300余人。由于灌区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受当时经济水平的限制,工程建设标准低,渠道渗漏严重,水量损失大,工程建设标准低,在出现旱情的年份农田灌溉没有保障,严重影响作物的生长与产量。
吕先伸是高兴镇高兴村力万组村民,有10余亩农田,他对小型水利工程的改善有着迫切的需求:“前年6月初,暴雨密集,由于沟渠淤塞,排水不畅,我们镇有200多亩地积水成涝,受灾严重。眼看就要丰收的庄稼被雨水一泡,损失很大。”针对暴雨的侵袭,吕先伸认为,水利设施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民一年的收成,春灌不能缺水,夏雨必须排涝,如果沟渠堰塘不能有效管护,最终受苦的还是庄稼人。
兴国试点“小水改”
重建设轻管理的小型水利工程现状并非高兴镇独有,在兴国县大部分农村,这都是困扰当地农业发展的一大难题。目前,兴国县3413处小型水利工程由于规模小、数量大、分布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建后管护困难。每到春灌夏雨等关键时节,塘堰沟渠的修缮都会成为村民的一大烦恼,春灌进不来,夏雨出不去,种地收成低,成为当地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一大难题,村民对于改变小型水利工程运营模式的意愿尤为强烈。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使农民有了长期稳定的土地经营权,但是与农村土地紧密相连的水利设施却无法分配到户,小型水利工程实际产权模糊,或梗阻、或通而不畅,成为农业发展的一大难题。”兴国县水利局局长王捷告诉笔者,去年6月,兴国县以全省11个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为契机,紧紧围绕建立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长效机制,按照“谁受益、谁管护”原则明确了管护主体,由管护主体通过自管、承包、租赁、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确定了管护责任。
下村调查、入户讲解,兴国县346名工作人员投入到“小水改”工作中,召开群众会33次、印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宣传标语330条,走访群众200多人次。“小水改”工作人员足迹遍布25个乡镇。
“我们村耕地总面积2628亩,按照过去的管理模式,每到春灌时节,用水协会都要统一组织小型水利工程项目修缮,每家每户都得出钱出力,平均一亩地需要投入12元的管护费用。”崇贤乡崇贤村村支书兼用水协会理事长曾广章告诉笔者,每一次村干部都要苦口婆心到农户家中催收修缮费,虽然一亩地仅有12元修缮费,但一路下来,村干部也累得不轻,且难以收齐。
钱从何处来?兴国县积极探索管护经费筹集机制,开展了公益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筹集试点工作,形成了乡级补助资金和水费收入各占50%,县及县以上财政补助50%的管护经费筹集机制。
“以前,这笔钱全部从农户手中收集,难度极大,且村民多有不理解。组织大家进行清淤时,大家也不管,任凭渠道塘堰淤塞破损,最后只能重新出资修整,花费极大。”江背镇来源村“小水改”示范段管理员魏恩奎告诉笔者,此次改革解决了公用水利设施管护的部分资金来源问题,更大的好处在于建立了“先管后补、以奖代补”的管护机制。
“小水改”改出大成效
晚稻栽种过后,家住高兴镇高兴村湖背组的刘程仁并未感到轻松。作为湖背组“渠长”的他,在农闲之余还肩负着更为重要的责任——检查所在村组的水渠设施,哪里有淤塞,哪里有垮塌,他都要一一记录,并及时汇报。在确定修缮项目后,他还得组织协会的会员们加紧施工,赶在汛期来临前补好沟渠塘堰。
“小型水利工程包括渠道、水陂、水库、河堤、小闸、小型农饮工程等,其管护主体由用水协会、管护员和会员组成。”王捷告诉笔者,公益型水利工程产权全部明确在县乡村集体组织,不放到个人;对于跨乡、跨村、跨组公益型水利工程,产权确权上调一级,即跨组的明确在村,跨村的明确在乡,跨乡的明确在县,工程使用权明确为现受益的所有农户,管护成本由受益农户分担,工程收益全部用于该工程的维修养护,当工程供水收益出现盈余时,结余资金全部用于工程所在地村组的水利工程建设。
目前,该县建立健全了“县、乡、村、协会、管护员”五级管护体制,制定了经费筹集、经费管理、管理目标考评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全面完成了3413处七大类小型水利工程的确权登记,发放使用权证1800余份。
在水改政策鼓励下,兴国县各地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落实了责任,成为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和建设的生力军。此举不仅调动了受益户积极性,减轻了政府负担,也有效解决了小型水利工程长期面临的建管脱节难题,为农业增产增收提供了强有力的水利环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