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徐剑锋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5日
一支不到20元的抗癌救命药“放线菌素D”,全国出现了断供。若改用国外替代药品,一支价格高达近6000元,是“放线菌素D”300倍左右,而且副作用大。许多患者家庭因陷入困局,有的甚至不得不放弃治疗。(8月24日《长江商报》)
“世界上最悲惨的事,是明知有救命药却买不到,然后等死。”诚如网友所言,廉价药“放线菌素D”在市场上“一药难求”而让患者命悬一线,不过是“无利不起早”的悲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该由谁来担负“救死扶伤”的社会责任?靠什么化解断货的“人造危机”?
廉价“救命药”说没就没,问题出在哪里?业内人士分析得很直白:药企停产之因,一是原料成本过高,二是生产线调整。面对这样的现实,人们很容易把矛头指向药企唯利是图。在市场逐利语境下,药企当然不会做亏本买卖,零利润甚至负利润地向社会供给“救命药”,那只是一种奢望,完全不必指望药企的“良心”发现,也不可能承担得了这份社会责任。
事实上,为了拯救廉价药,相关制度设计一直进行着。譬如,国家卫计委等八部委去年就曾出台“低价药使用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引导医务人员尽量用价廉质优的药品,能用便宜的不用贵的,能用仿制药不用原研药”等规定;今年6月1日开始,国家发改委取消“绝大部分药品”的最高零售限价。即便如此,但由于“放线菌素D”等属于医保报销的药品,政府依旧通过医保支付机制和药品招标制度进行价格管控,相较“新药新价格”而言,药企“喜新厌旧”则是必然。
面对“救命药”命悬一线,关键在于发挥好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的双重作用,从而维护药品生产的公益性。一方面,廉价药是好,但不能低到正常的利润线之下。当廉价药无法靠市场机制生存时,政府就应“该出手时就出手”,综合运用资源配置和价格调节等手段进行有效干预,促进药企投入与产出平衡;另一方面,“救命”比什么都重要,何况许多廉价药都列入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政府就应该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进一步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确保市场消费需求,这本身就是分内之责。在此基础上,还应建立“救命药”互联网查询平台,从而保证每个患者能够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买到药。
一言以蔽之,“救命药”事关患者生命安危,无论如何都不该是紧缺品,这既要有效借鉴市场规律,也需强化政府兜底责任,两者既相辅相成,又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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