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4日
京华时报讯(记者马文婷实习记者罗梦娇)昨天,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规定,将完善再担保机制,并研究论证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通过股权投资、技术支持等方式,支持省级再担保机构发展。
《意见》指出,要建立政府、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三方共同参与的合作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政府性担保基金。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实际的政银担合作机制,推动以省级再担保机构为平台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贷款发生的风险进行合理补偿。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表示,通过公共资金介入来分担一部分市场风险,将有助于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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