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蒋璟璟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2日
O2O模式,俨然正在引燃一场商业狂欢。与此浪潮相伴而生的,似乎是一套“唯APP”化的营商方法论。然而,这种照搬照抄的路数,很多时候也问题重重。比如说,线上线下的“脱节”:用手机应用联系洗衣,洗坏衣服却找不到人赔!诸如此类的事件,最直观暴露出O2O服务的风险所在。
从本质上说,大多数生活服务类APP,只是在供给与需求之间,搭建起了一个低成本、高效率的对接平台。这种“泛媒介”属性,决定了其无法对商品或服务本身,施加足够的影响。一般来说,手机应用虽然能帮你联系洗衣,却无法保证商家的服务品质。
化解这种困境,当然可以寻求技术化的解决策略。最惯常的做法,就是在APP中内嵌“用户反馈”板块,通过评价、打分机制,来倒逼服务质量的提升。但必须说明的,这一设计也许能从“整体上”优化服务品质,却无法充分保证特定交易个例的满意度。
那么问题来了,作为利益受损的个体,作为不愉快的交易个案,该如何寻求救济?谁该为之负责?又该如何取证?该走怎样的维权通道……其实,相较于O2O商业风起云涌的快速发展,相关的配套法规,以及对应权责体系的厘清,或许已经落在了后面。
一面是APP万能主义的流行,另一面是商业“终极价值”的弱化。O2O模式下,技术的提供商,平台的运作者,服务的承接方,往往是三方分离的。于是乎,太多人着迷于技术工具所带来的新鲜感与短利,却忽略了优质的商品或服务,才是营商的核心竞争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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