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金融网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5日
中国证监会月7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投资者可在7月15日起办理创业板投资资格。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在我国证券市场还属于新生事物,在很多方面还处于探索阶段。中国证监会将根据有关制度的具体实施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并加以改进和完善。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提醒说,下一步还将公布创业板交易规则等配套规则,正式推出创业板还有一定时间,投资者可自主安排时间,不必"扎堆"去营业部办理申请手续。
根据《暂行规定》,投资者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时,证券公司应当区分投资者的不同情况,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市场风险,并在营业场所现场与投资者书面签订《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未满两年投资经验的投资者还须就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一段特别声明,并需营业部负责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