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old>> 中国金融频道>> 金融监管>> 保监会动态 >> 正文内容

保监会将协同监管 重拳整治银保业务违规

来源:财经网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4日

  11月2日,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在保监会网站撰文指出,当前银保业务经营中存在的多种违规问题,未来保险监管机构将加强与银行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通过协同监管等方式,严厉打击违规行为。

  陈文辉指出,银保业务作为推动寿险市场发展的重要力量,已成为寿险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银保业务多年来的痼疾仍然存在,比如,业务专管员或银行柜面人员通过虚假宣传,误导客户;保险公司在账外向银行支付额外费用等。

  陈文辉表示,要规范银保业务经营行为,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事前做好销售规范。首先,保险公司要加强对银保业务管理人员和银行柜面人员的教育培训,使其牢固树立诚实守信的销售理念,掌握银保产品基本特征,明确银保产品目标客户。其次,保险公司和银行要在银保业务经营场所加大产品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进行风险提示,使客户能够清楚了解产品缴费金额、期限,以及退保可能产生的损失等。

  二是事中做好客户信息管理。保险公司应加强与银行之间的沟通,确保获取真实完整的客户投保信息。三是事后做好客户回访。保险公司应做到在犹豫期内对全部客户进行回访。四是保险监管机构应加强与银行监管机构的合作

  陈文辉表示,对于销售误导、账外支付费用等问题,要分别追究保险公司和银行的责任,并加重处罚力度。

  2010年以来,保监会已多次出手整治银保业务乱象。1月,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加强银行代理寿险业务结构调整促进银行代理寿险业务健康发展的通知》,严打销售误导。3月,发布《2010年人身保险监管工作要点》,称将研究银保业务退出机制。8月下发《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要求银保专管员须由正式员工担任。

  业内人士认为,未来不排除保监会针对银保业务出台更多的监管规范。

来源:财经网

责任编辑:闫铮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