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讯(记者李钊)尽管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宣布,暂缓实施《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但依然无法填补电动自行车保险的真空地带。
16日,记者走访长春多家财险公司了解到,除部分保险公司已于几年前停售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外,一些财险公司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推出相关的保险产品。也就是说,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要想为自己的交通工具上保险,恐怕还要等上一段时间。
市场难觅电动车险
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出台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电摩条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按照新国标的表述,以往走慢车道的电动自行车,在《电摩条件》正式实施后,多数电动自行车将按机动车管理。也就是说,电动自行车成为机动车后,也可以按照机动车标准向保险公司进行投保。
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如果电动自行车被归为机动车统一管理,由于其自身性能较汽车仍有一定差距,上机动车道后跟时速几十甚至百余公里的汽车在一起,风险系数必定会增高不少。所以电动自行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受到损害的可能性随之增大。
那么,我省财险公司是否做好了应对准备?市场上有哪些正在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保险可以购买?
16日,记者在省内多家保险公司获悉,目前我省市场上很难购买到电动自行车保险,而一些推出过该险种的财险公司,也因为市场反应不好纷纷停售。
险企加速研发新险种
根据记者得到的最新消息,由于部分省市相关行业协会对《电摩条件》提出了异议,考虑到目前电动摩托车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制定好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还需要一个过程,经研究决定,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但是,暂缓实施依然无法填补我国电动自行车保险的真空地带。长春保险业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电动自行车保险在我国市场一直销售得不好,这与我国对该行业缺乏规范性文件有很大关系。另一方面,由于电动自行车保险本身的保障范围较窄,驾驶员对购买该险种长期缺乏热情。两种原因造成了电动自行车保险尴尬的市场环境。
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王忠权认为,随着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完善和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保险公司不会坐视不管,但由于保险公司研发新险种需要一定时间,相信不久后一定会有适应新法规的险种应运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