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和讯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2日
日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该区确定将因地震造成在地震烈度6度及以上区域内的农村住房的直接损失由承保公司负责赔偿。2015年起,各级财政投入保险费用由每年1亿元调整为每年1.2亿元。自治区财政厅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政府采购工作,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防灾减灾体系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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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