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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个人信息必须追究责任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1日

  在日常生活中,有关公众信息泄露的事情经常发生。比如,买了新房子,装修公司或产品营销的“问候”立马跟来;买了新车,各路保险公司又会追问要不要上保险,让人不堪其扰。

  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对社会公众个人数据的收集应经过当事人同意和准许,不应擅自传播、出售、散发或不经同意和准许而进行交易;更为敏感的个人资料,如种族、信仰、婚姻状况,更是必须有本人的书面声明才能被收集。而实际情况却是,某些人甚至某些团伙无视职业道德和社会伦理,靠“出卖”公众信息谋取私利。

  公众信息泄露的背后,折射出一些单位或个人诚信的缺失。对此,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和出台相关制度,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法方面的立法与制度完善,让侵害他人信息者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同时,要强化社会公众为个人信息“加密”的意识,防止不法分子获取并利用个人信息犯罪,一旦发现信息被泄露,更应及时记录相关信息,为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提供有价值的线索。(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李荣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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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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