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19日
据报道,山西太原市东大盛世华庭B6栋的40多户业主,花费了近2000多万元的首付款用于购买房屋,但自去年5月份这栋楼房被断水断电以后,业主们才了解到,他们购买的是早已被法院查封的房子。
【微评】开发商明知房屋被法院冻结,在解冻之前无权处置,依然公开向社会出售,这种行为已涉嫌“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业主陷入“购房陷阱”,开发商无视法律、缺少诚信是重要原因。事实上,商品房销售的监管流程是比较严密的,如商品房出售需要办齐“五证”,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并且商品房出售取得预售许可后,才能办理购房贷款业务。倘若法院查封这批房产,上述中的任何环节被发现,开发商骗购就不容易实现。这启示我们,必须打破各部门间的“信息孤岛”状况,真正实现信息共享。(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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