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联合获境外投资资格 泰康资产为受托人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3日
3月12日,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华联合财险”)鉴会正式批文,允许其开展保险资金境外投资业务。
据保监会披露,中华联合财险拟聘请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JPMorgan Funds (Asia)Limited(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和Invesco HongKong Limited(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受托人,聘请中国银行为托管人。
上述合作正式签署合同文件后,仍需向保监会报备。
保监会要求中华联合财险应统一配置境内外资产,合并计算大类资产和具体品种投资比例,确保符合监管要求;应当及时跟踪评估境外投资情况,加强受托人履职监督,强化托管人保管和监督职责,确保保险资产安全完整。
同时,要定期向保监会报告投资运作和风险管理情况,遇有重大或突发事件及时履行报告义务。